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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佛門禮儀】稱謂


一、稱呼長老、法師、大德,不得單稱其名字,當稱「某某長老」、「某老和尚」、「某老法師」、「某某大師」。對年長比丘尼當稱「師太」、「尼師」、「法師」。若不知分辨是比丘或比丘尼,皆稱「師父」。若面晤時,則不得稱名字,但可單稱「長老」、「法師」、「和尚」。若自稱則通稱「學人」、「後學」、「末學」、「弟子」。

二、凡僧俗師徒往來書信亦然,不得稱「晚」、「余」、「愚」。若稱呼尊長老法師,當稱「座下」、「杖下」,不得稱「方丈」。若對比丘尼當稱「大士」、「蓮下」、「蓮前」。

三、凡問長老、法師、大德之尊號,應先合掌,當云:請問「菩薩上下」、「大士上下」、「長老上下」、「法師上下」,不得云:請問「大士法名」、「長老法名」、「法師法名」。問法名者,乃是上對下,譬如上座問後學。

四、凡對年輕比丘、比丘尼,則統稱「師父」,或於其名號之下,加稱「師」字,如「某某師」。

五、凡於長老、法師、大德之前,不得自稱「我」,當視彼此關係而自稱「後學」、「門生」、「晚學」、「末學」、「學人」、「弟子」,不得稱「不慧」、「不才」、「不佞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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