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信與行,本是一體,不可分割,同為此願之願事故。「至心信樂,欲生我國」是信,「乃至十念」是行,聽聞第十七願諸佛讚歎名號之理,在行者之機,領受之相就是第十八願之三信十念。即名號欲救度信者之佛意,顯現於行者,就是至心、信樂、欲生之三信;又名號對欲救度稱念者之佛意,顯現於行者,就是乃至十念之稱名,二者皆是佛力迴向。名號攝受眾生,萬無漏一,信名號者,無一不度;稱名號者,必來迎之。故無信之行,非為大行;無行之信,非為真信。信即是受持佛之本願,行即是稱念佛之名號,信行不離,內外一如。本願名號,二者一體,本願為因,名號為果,皆是彌陀救度十方眾生之功德力,此力即是凡夫往生報土之增上緣。
本願、名號、信心、稱名,乃是同體異位之名稱。本願是正覺位,名號是所信位,信心是領受位,稱名是相續位。本願、名號是能攝位,屬於法;信心、稱名是所攝位,屬於機。此是彌陀所成就之機法一體。
故知,淨宗以信心為本,亦以念佛為本。領受佛力稱為信心,執持佛名稱為念佛。佛力是用,佛名是體,體用一如,不一不二。是故,言信心須不離念佛,言念佛須不離信心。以信心為本者,顯示機受之願力本體;以念佛為本者,彰顯法德之願力起用。
第十八願成就文言:「諸有眾生,聞其名號,信心歡喜,乃至一念,至心迴向,願生彼國,即得往生,住不退轉。」此是釋 迦如來彰顯信,以信攝行。
又善導大師《往生禮讚》言:「若我成佛,十方眾生,稱我名號,下至十聲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。彼佛今現,在世成佛,當知本誓,重願不虛,眾生稱念,必得往生。」此是善導大師彰顯行,以行攝信。
「信心歡喜」是「聞其名號」之後的意業心情,乃是生信的自然流露。
「稱我名號」是「破疑生信」之後的口業起行,亦是生信的自然流露。
勸導斷疑生信,為契彌陀之本願力故,除眾生之自力心故;勉勵精勤念佛,為示彌陀之大行故,治眾生之懈怠故。法然上人《念佛法語》言:「信取一念往生,行勤一生多念。」最為精妙。信者,信法藏菩薩十劫前,已為我完成往生淨土之德號,故一念往生;行者,行報謝彌陀如來不可思議願行深恩之稱名,故一生多念。
若以信一聲之念佛往生決定,而疏略多念之念佛者,即是信妨礙行;又以為念佛是一生中應當多念,僅一聲之念佛不能往生,即是行妨礙信。以信礙行或以行礙信,皆不符第十八願之願事,非彌陀佛心,非淨宗本義,故良忠法師言:「若無安心,非本願,念佛何生報土?」故知,缺少信或行,皆不能圓滿彰顯彌陀本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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