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各國家、地區、城市法律規章、風俗民情之不同,下文謹作參考,隨緣運用:
一、任何人於平生或臨終時,皆應預立遺囑,交代清楚,使子孫處理後事有所依循。
二、臨終者飲食,應以素食為主,越瀕臨死亡,飲食要越減少,家屬亦應素食。
三、為臨終者念佛、開示,勸勉其放下萬緣,一心念佛,求生淨土,並量力而為助其完成遺願。開示時,恭請「阿彌陀佛接引像」讓臨終者瞻仰,令生正念。
四、不可急於為臨終者沐浴、更衣,等斷氣後至少八小時再穿壽衣。
五、臨終時以不搬動其身體為原則,避免增加痛苦,病患躺臥之姿勢以其舒適為主。若在醫院斷氣,請院方允許八小時後再出院,若不能,欲回家時,念佛小心移動大體。
六、當醫生宣佈醫藥罔效時,應及早送回家,不可急救,不可在醫院斷氣,讓臨終者於自己家中捨報,較為安適自在,而且便於助念。
七、一般人將斷氣時,容易產生下列情況:瞳孔散亂無神、心跳氣息微弱、呼吸漸次困難、舒張壓(低壓)低於40mmHg、脈搏跳動快速、精神萎靡不振、臉色蒼白失色、神情依依難捨、預先交待遺言、眼耳失去視聽、耳垂逐漸萎縮、大小便溺失禁、躺臥坐立不安、皮膚嘴唇發紺、手腳逐漸冰冷、體溫慢慢下降、冤親債主現前、心裡驚慌不安。
八、斷氣後至八小時要念佛不斷,家屬應先排班助念,再儘速電請蓮友助念。
九、臨終時勿令其最疼愛及最瞋恨者靠近,為了避免產生情愛或瞋恨,若無可避免,應善巧安慰,轉化情緒,使其在寧靜安詳中念佛善終。
十、亡者從臨終至斷氣後八小時內,家屬千萬不可做下列諸事:身旁哭泣、移動身體、更換衣服、塞手尾錢、燃燒冥紙或往生錢、置入冰庫、入棺木內、拜腳尾飯、講話干擾,所有後事等八小時後再辦,此時唯有念佛、開示。
十一、亡者從臨終至斷氣後八小時內,千萬不可通知親友,避免徒增妨礙,阻擾正確的處理,若遇到長輩從中作梗,指示照風俗行事,應請到遠處冷靜理智地溝通。
十二、亡者從臨終至斷氣後八小時內,千萬不可通知禮儀社或道士,避免徒增妨礙,阻擾正確的處理,並避免與助念蓮友發生無謂紛爭。
十三、臨終時就應即時蓋上往生被,點上金光明沙,播放念佛機,安奉西方三聖像,擺設四色蓮花燈﹙紅、黃二色在頭部,青、白二色在腳下﹚。
十四、給亡者覆蓋的床被、枕頭,應以其平時使用的為宜。
十五、給亡者躺臥的床板,應以五張同高的圓板凳墊高為宜,四方與中間各一張。
十六、勿急忙入斂、蓋棺、下葬,為可瞻仰亡者遺容故,為預設亡者可能返陽故。
十七、喪葬應以火化為宜,不令亡者執著色身,日後沒有風水問題,費用較為便宜,守靈期間較短,不必年年掃墓,不與活人爭地,日後不必撿骨。
十八、亡者骨灰罈以晉塔為宜,若亡者生前交代海葬、樹葬,應尊重其意願。
十九、所有後事處理,家屬應做好協調商量,由一人代表與禮儀社或助念蓮友接洽,其餘專心為亡親助念,並等八小時過後再行處理,往生被、金光明沙、念佛機、佛像等,應預先備妥。
二十、本願山助念純粹發心,為助亡者回歸淨土,不收錢財、禮物、贈品,不吃飯菜與水果。往生被、金光明沙、念佛機、佛像等,完全免費結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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