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念佛論心淨與不淨 (文/釋信願)

中國淨土教至唐宋時期,禪淨雙修蔚為風氣,僧俗多有鼓吹「唯心淨土,自性彌陀」之說。不明禪淨同源之參禪者,往往執理廢事,不取淨土,不捨穢土,謂之不取不捨。殊不知,淨土乃是「指方立相,捨此生彼,事理同達,生即無生。」十法界中,能究竟無取無捨者,唯佛一人;具縛凡夫未斷惑證真,無論參禪或修淨,皆屬取捨之事。

言唯心淨土者,行者必須修至「了達心源、豁破無明」,方始成就,然諸經論言淨心菩薩之階位不一,亦即破無明證法身之品位不同,援引經論簡明如下:

一、依《維摩詰所說經》云:「若菩薩欲得淨土,當淨其心;隨其心淨,則佛土淨。」菩薩有多種分類,依悟解之淺深而有不同階位,大略概分:凡夫與聖者菩薩,三賢與十聖菩薩,在家與出家菩薩,退轉與不退菩薩,淨心與未淨菩薩,入定與未定菩薩,法身與生身菩薩,大力與新發心菩薩……不一而足。此經所言之「若菩薩」並非凡夫菩薩、名字菩薩,而是已斷四十品無明之十地菩薩,方名「隨其心淨,則佛土淨。」

二、依《菩薩地持經》記載,由因位至果位立有七住,第三淨心住相當於初地菩薩。又無著菩薩《金剛般若論》,立信心、淨心、如來三地,淨心住為初地菩薩以上至十地菩薩。

以上《維摩詰經》、《菩薩地持經》二說皆以初地以上分證法身,故稱為淨心菩薩。

一、依龍樹菩薩《大智度論》記載,七地已還為肉身之分段身,八地以上則為法性生身之變易身;若依此說,法性生身即安住於法性平等之理的淨心菩薩。

二、依曇鸞大師《往生論註》云:「未證淨心菩薩者,初地以上七地已還諸菩薩也。」故知,從初地至七地已還,為未證淨心菩薩,八地以上始為淨心菩薩;此因七地已還為有功用地,八地以上為無功用地,得以任運無作而作,故稱淨心菩薩。

以上龍樹菩薩、曇鸞大師二說皆以八地以上方稱為淨心菩薩。

綜上經論所言,得忍菩薩或登地大士以上,方達「唯心淨土,自性彌陀」境地,十信三賢菩薩尚不可得,何況凡夫?

淨土有多種,非是一途,有究竟淨心,亦有未究竟淨心;有自力淨心,亦有他力淨心。倘若唯依《維摩詰經》所說自力淨心,錯解《觀經》藉佛力得生西方,而言「心不淨不生淨土」,則其弊端乃聖淨不分,以通途法門論判特別法門,如《印光大師文鈔正編》棲真常住長年念佛序所言:「念佛法門,自力佛力,二皆具足。故得已斷惑業者,速證法身;具足惑業者,帶業往生。其法極其平常,雖愚夫愚婦,亦能得其利益;而復極其玄妙,縱等覺菩薩不能出其範圍,故無一人不堪修,亦無一人不能修。下手易而成功高,用力少而得效速,實為如來一代時教中之特別法門,固不可以通途教理而為論判也。」

據宗曉大師《樂邦文類》記載,唐朝胡宣義,字達夫,胡侍郎之子,性識聰敏,心地通圓,晚年致政西湖,深居簡出,雖信佛法,曾未專修。一日,達夫其子告訴清照律師云:「我父親感疾,敬請大師垂慈探訪。」清照律師遂前往探望言:「我平生與達夫居士善交,未曾與你談及生死大事,豈可不知安身立命之處?」達夫回答:「心淨則土淨。」清照律師問曰:「達夫你二六時中,有無雜念染污?」達夫答說:「既處世間,何能無有雜念?」

清照律師言:「若有雜念,安能心淨佛土淨?」達夫即問:「經言一稱阿彌陀佛,能滅八十億劫生死重罪,為什麼?」清照律師答言:「阿彌陀佛五劫發願,兆載修行,已經成佛,成就淨土,依正莊嚴,有大威德,有大誓願,光明神力,不可思議。是以一稱萬德洪名,衆生無始八十億劫生死重罪,猶如赫日出霜露消。」達夫遂大省悟,方知彌陀願力功勳如是,乃一心念佛,經多日請僧助念,臨終之日,清照律師前來。達夫問曰:「大師來晚了,觀音、勢至二菩薩已經降臨甚久。」隨即稱佛,安然往生。

由上實例可證,並非心淨方生淨土,博地凡夫,貪戀五欲,誰無妄想?誰能心淨?何況彌陀四十八願本為攝凡為先,《無量壽莊嚴經》第一願云:「世尊﹗我發誓言:願如世尊,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所居佛剎,具足無量不可思議功德莊嚴,所有一切眾生,及焰摩羅界,三惡道中地獄、餓鬼、畜生,皆生我剎,受我法化,不久悉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一切皆得身真金色。」

又善導大師《觀經疏》云:「諸佛大悲於苦者,心偏愍念常沒眾生,是以勸歸淨土。亦如溺水之人,急須偏救;岸上之者,何用濟為?」

故知,阿彌陀佛發願以度三途常沒眾生為先,其意甚明。常沒眾生,造惡多端,業障深重,否則怎會墮落三途?三途眾生何能心淨?我輩淨業行人捫心自問:「未出三界垢境、未淨心田煩惑、未顯自性寂光之凡夫,如何心淨佛土淨?」凡夫三毒心中所現,唯有妄念,感召穢土,焉可不信聖言教典,至心念佛,願生淨土哉?是故,善導大師《法事讚》云:「以佛願力:五逆十惡,罪滅得生;謗法闡提,回心皆往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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